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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y Origin

奉某人之命贴应试作文一篇。
Christine Marin’s article “Spanish Lessons” made me think a lot about my language and my culture. Marin told her audience her personal experience as a bilingual scholar. When in high school, Marin was shocked by the power of language when she and her Mexican-American fellows sang in Spanish against a group of Anglo. She felt [...]

远去的高中语文

转一篇我中学时代偶像的blog。
现在公布正确答案。
昨天我的车挂不上两档,今天维修后,问题还是存在,所以基本上一直用1档和3,4档在跑。但还好车速还是比较快,加上退出比赛的朋友帮我把车调的操控比昨天好了很多,所以名次还排在第3,领先了第4名一分钟。
(挑四个错,每个一分)
答案
1:车挂不上两档——应该为二档(够二吧)
2:一直用1档和3,4档在跑(标点应该是顿号,还好老师没觉得车是只能开不能跑的)
3:退出比赛的朋友帮我把车调的操控比昨天好了很多(此处应该把“操控”去掉,可能是老师没见过什么叫操控,或者老师不知道“操控”在汽车用语中属于绝对的名词。还有一说是应该改为操控性,我支持改为操控性。本来操和性是必须联系在一起的。)
4:但还好车速还是比较快——此处“但还好”后面要加逗号。是啊,不加谁能看得懂,还以为是“好车”呢。
据说还有一个错,就是“领先了第4名一分钟”的“了”字应该去掉。真是一了百了。
虽然这只是随手写的一个混乱的没有文采可言的记叙,但我个人觉得是没有错的。甚至那个标点符号。只要一个作者高兴,大家看得明白,文章又不是新华社通稿,所有的标点都可以是句号。但不料这个方法被小资们先用了去。随便看看这张试卷,还有一些题目,比如别的作者写的一篇文章的分析:
文章最后,作者为什么说“我开始解了‘落尽繁华见真纯’的真义。
中国的语文很喜欢由出题人来大肆揣摩作者的含义,并且以出题人的揣摩为正确,所有学生,包括作者本人,如果揣摩有异,就错了。这要是我,我的回答就是,因为作者想找句装孙子的话来结尾。
还有——下面两条标语不够得体,请依循其表达的意图,重新拟写
1:计划生育宣传标语:农民要想富得快,少生孩子多养猪。
我就觉得非常得体,唯一的遗憾就是,可以改的压韵一点,比如,农民要想快致富,少生孩子多养猪。养猪要养老母猪,读书不读语文书。
但这个答案肯定是错的。
如果你觉得有问题,是不能上诉的。虽然连法律都有很多解释,但语文只有一种答案。
当然,最可笑的一次是我的文章作为正面教材被分析。我错了大部分的题目,其中包括,划线句作者想表达的意思是什么。
中学的语文考试确实属于比较愚蠢的考试。不过,我打心底感谢我的语文老师,那是我这辈子遇到的最好的老师。如果没有她,我也许永远不会喜欢上文字,永远不会有写东西的欲望,甚至也许到今天还是个傻小子。如果没有她,我今天写出来的东西肯定会是语病之类的一大堆,感谢她让我们接受的基本功训练。
不过韩寒的那段话我确实找不出四个错误来,也许确实是离开高中太久了。想念那段时光,想念曾经的同窗们,也想念那个美丽的背影。离开你有些年了,还好吗?

光明行

一直觉得刘天华是个颇具五四气质的音乐家。他属于那群年轻人,中国历史上最有朝气的一群年轻人。
他提到胡琴的音乐时便说:“不论那种乐器那种音乐,只要能给人们精神上些少的安慰,能表视一些艺术的思想,都是可贵的”,音乐必须普及于大众,而不是“以音乐为贵族们的玩具”,这与白话文运动的宗旨不谋而合。刘天华精通小提琴、钢琴、长笛、小号及各种民族乐器,其兄刘半农曰:“中西兼擅,理艺并长,而又能会通其间者,当世盖无第二人。”
刘天华有十首二胡曲传世,我练过其中八首,现在还能演奏的不过六七首。该选哪首作为他的写照?病中吟?闲居吟?苦闷之讴?也许,还是光明行更合适一点。
学 这首曲子还是小学五年级时候的事情。我不明白为什么只把它定为四级难度,亲爱的考官们,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找到哪个录音能真正表达出我所能理解的内涵,连我 自己也表达不出来。帕尔曼说你能想到的你就要在自己的琴上做出来, If you can’t do it, you are gonna quit. 看来我早就该quit了,这是后话。
拉给某人听的时候,她说好像看到昏暗的舞台上面打着一束灯光,一个舞者迎着这微弱的灯光起舞。我相信她一定听懂了。它就像铁屋中的呐喊,那种无助中迸发出来的希望,而不是百分之百的意气风发。
也 许这就是刘天华本人的写照。在民族音乐最危急的时刻奔走呼号,终身致力于民乐改革,鞠躬尽瘁,最后在北京天桥观看大鼓的时候被传染上了当时的绝症猩红热, 以三十八岁之龄英年早逝,思来不尽令人唏嘘。而直到今天,民族音乐也没能完成自我革新,更没能走向世界发扬光大。刘天华泉下有知,怕也是在长吁短叹了。
光明行的旋律依旧响亮。未来真的是光明的?且走着瞧。

小学生活点滴记忆三则

1.兄弟
在开始初中生活以前,名义上我还是那个小学的学生,却已经很久不用去上课了。我提前开始了中学生活。那个时候我有个名叫于雷的好友,这名字总让我想起一部叫北洋水师的电视剧。我们俩从小生活在同一个军队大院里,那里还有其 他七八个同龄的孩子,可我和小于无疑是那群孩子里最耀眼的明星。那个时候我足球踢得很好,他是我锋线上的搭档。那个时候我跟随父亲学乒乓球,他则每周跑到设在景山公园里的少年宫练习。我们跟随同一位老师学习二胡,我们在同一个课堂学习奥数。他在区里最好的小学念书,我在区里最差的小学念书。
奥数班是我们四年级的时候开始的。那个时候有六个班,每次考试都要淘汰掉一个班,而我始终在最好的一班上课。最后一次淘汰后只剩下两个班,我出现了很莫名其妙的 失误,一下子掉到了二班。这对于一个小学生来说简直就是五雷轰顶般的灾难了。就连我的父母都觉得很没面子。尤其让他们觉得没面子的是,小于成了那个大院里唯一在一班的孩子,而以前那个人是我。
一个十岁出头的孩子,你怎么指望他热爱学习。而当他觉得羞赧甚至愤怒时,他肯定会拼命。那是我记忆中唯一一段没日没夜看书做题的时光。有一道难倒了千军万马的题目居然是我在做梦的时候做出来的。从睡梦中突然惊醒,高呼得矣得矣,点亮台灯把解法撰录于纸上。以后 如果哪天我见着我儿子也这样,我肯定会一边捋着胡子一边对孩子他妈说,我很欣慰。
后面的事情没什么值得说的。总之,我拿到了一个小红本,它意味着我可以免试进入那所区里最好的中学。而我的好朋友兼竞争对手则不得不和其他人一样面对考试。在此前,他放弃了学习二胡,放弃了学习乒乓球。那个时候我甚至有些高兴——请原谅,人总会有些阴暗的幸灾乐祸的思想——他终于落在了我后面。在那个新的学校,我的自信达到了顶峰:当我们两个轮流上台表演二胡的时候, 已经一年不碰胡琴的他战战兢兢地拉了一遍四级的曲目光明行,而我则选择了江河水。下台时我颇为傲慢地看了他一眼,带着胜利者的微笑。
年少时的我怎能理解胜利和失败?我不再想去战胜任何人,我知道胜利者注定要踩在失败者的尸体上。每个人都过上属于自己的幸福生活难道不是更美好的么。
后来小于考上了武汉大学。很早以前他就告诉我他是武汉人,他想回家。现在他回家了,我为他感到高兴,而我还只能在异乡漂泊。祝他好运。等我回去,咱们在军队大院东北门旁边的八一餐厅好好喝两杯。
2.目光
小学时居然还有一段朦朦胧胧的感情经历,现在想起来都觉得很美好。几岁大的小孩子会懂什么爱情?即使放到今天我仍旧不懂。只记得班里有个很漂亮的小女孩,我 叫她楠,那一群小孩子称之为班花。只记得班里有个很英俊的小伙子,名字叫宇,经常跟我们讲他在追楠云云。只记得那个时候他们是学校长跑队的,每天一块训练,一块吃学校专供的美味早餐。只记得那些男同学们颇为眼馋宇能够跟班花共进早餐,而我只嘴馋早餐里的肉笼和豆腐脑。那群小孩子不知道跟谁学来的男女感情,而我似乎还晚熟了一点。也许那个时候我压根就不担心,我是成绩最好的学生,我比他们多看了太多的书,多懂太多的知识,我会拉二胡,我是鼓号队的领队, 我是班委成员。也许更无须担心的原因是,她是我的同桌。
在某一个时刻,我发现她似乎很喜欢看着我。那是一堂语文课,老师在台上讲着闰土的故事,我忽然觉得有一束目光射在我脸上。阳光从她身后的窗户射进来,她在看着我,还带着微笑。直到现在我都能记起那个画面,那个时候真觉得她很美。于是作为回报我 也笑着看她,心里没有一点不纯的想法。
从那时起我的心态仿佛就有了一点点变化。上课时眼光有时候会不自觉地偏向她的那边。如果偶然撞上了她的,就相视一笑,一起扭头看着黑板。从来跟她很少讲话,眼神就能说明白一切。后来宇转学走了,我竟然觉得有些兴奋,他是我那时最好的朋友。
这种情况持续了没多长时间。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,他们迅速发现了学习委员和体育委员之间的些许暧昧,我又一次成为了新闻人物。随后班里开始调换座位,我和她不再是同桌。我们坐在一起的最后一堂课是自习,最后的几分钟我们竟然一直互相看着对方。我趴在桌子上看着她,她也趴在桌子上看着我,直到下课铃声响。
其后我就逐渐淡忘了她,恢复了正常。甚至提前离开学校的时候我都没对她讲一句话,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。几个月之后我才发现原来她也考上了我的学校,我很清楚她为了能来这里必须要花费五万元的赞助费。初中三年我很少见到她。她总像个疯丫头一样东跑西颠,不过一旦瞧见我她就会立刻换一副模样,笑着冲我挥手。而我却有点害怕见到她,总是避免和她碰到。天知道我那时候是怎么想的。
初中毕业之后,我和我所有的小学同学都失去了联系,只知道她考上了本校高中。我从郊区来到市区,换了一群精英同学,参加各种各样的活动,喜欢上了班里的一个女生,连楠的样子都要忘记了。
高 三那年,适逢母校十二中七十周年校庆,我又回到了学校,不过不是记忆中老旧的校园。现代化的建筑,豪华的设施,全北京市最强的硬件条件,一切都显得那么陌 生。踏进校门,刚刚签到,我忽然听到一个女孩子大声叫着我的名字:“徐——尧——”,我看到她在教学楼五层的某个窗口用力挥舞着胳膊,满脸的兴奋。她的脸迅速从窗口消失了,几分钟之后她就朝着我跑过来。那个时候,记忆中的一切仿佛都被激活了。我长到了一米九,戴上了眼镜,体型更加发福。她长高了,依然干练的短发和消瘦的身材,笑的时候两个酒窝。我咧嘴笑着,甚至以为她要扑到我怀里了。让我有些失望的是她在我面前几十厘米的地方一个刹车停住了脚步,面不红气不喘,真不愧是练长跑的。停住之后,她的脸倒有些变红了,这才是我记忆中的那个小姑娘,脸一直红扑扑的。简单寒暄了几句,她说她要回去了,她是从课堂里跑 出来的。说罢转身一溜烟跑回去了。“等一下,”我用力喊着,她却早就不见了,还是那样,像一阵风。练体育的也不至于这样吧,想留个电话的机会都没有。
从 那时起,杳无音讯又已三年,她真正成为了一个永恒的记忆。我和几乎所有初中同学失去了联系,我也早就和我的小学同学们全部失去了联系。我想我这辈子都很难在茫茫人海中见到她了。不过,每次想到她的时候,我都会感到温暖,温暖得就像那个阳光明媚的秋日,我在狭小的教室里听鲁迅爷爷讲闰土时遇到的那一束关切的 目光。
3.披风
那个时候,不知什么动机促使我参加了鼓号队。我报的乐器是小号,结果却被分配去敲大鼓。难道这地方是根据体型分配 任务的吗?这乐器简直没有任何技术含量,只要两个礼拜记下十套鼓点就可以了。我好像是用了三天就搞定了鼓点,顺利被选拔进鼓号队。因为身高有点优势,我成 了领队。我是个调皮捣蛋的领队,训练的时候经常不老实,有时候玩得兴起,拿小军鼓的鼓点敲大鼓,一时传为佳话。
鼓号队平时任务繁重,每周都要训练,升旗仪式上伴奏,北京马拉松赛上也要我们去吹吹打打,还要参加市里的比赛。参加市赛的经历可谓终身难忘。没日没夜地排练队型,终于弄出了一套足够让其 他学校汗颜无地的方案来。初赛那天,我们每个人都穿上白制服,戴上白手套,系上红披风,一个个都英俊潇洒。
在那个凉风徐徐的日子里,我格外卖力地 挥舞手里的鼓锤。然后,我脖子上的披风掉了。红色的披风随风飞舞在半空,我心里暗暗叫苦,只好装作不知道,继续按照编排的队型走。我看到了评委们在笑,估计是嘲笑。敲了一阵,带队老师拿着披风走过来系到我脖子上,好歹没有影响到表演。我已经完全不记得那天是怎么混过来的,老师和其他队员们半开玩笑半数落 我。这真不是我的错。
顺利通过了初赛,进入决赛。我们又排了一套更加精彩的队型。这次出征前,老师用别针把披风和制服别在一起,免得再出现像初赛时候的尴尬情况。
在那个阴风阵阵的日子里,我异常卖力地挥舞手里的鼓锤。然后,我脖子上的披风又掉了。红色的披风随风飞舞在半空。我简直要晕倒,怎么这种事总让我碰上。别针还孤零零挂在脖子上。这下我自己都忍不住笑了。老师又跑过来,一边摇头一边给我系上披风。
我们拿到了北京市一等奖,我也可以顺利退役,准备升学了。那十套鼓点现在只能回忆起一两套。曾经烂熟于心的绝妙队型也早就忘掉了。只有那飘扬在半空的红色披风至今我还记忆忧新。也许生活需要一点戏剧性的元素,也需要一点尴尬却不失动人的色彩。
补充几句:
没什么目的。这段时间想的事情太多,就像在记忆的抽屉里乱翻,肯定能翻出些久违了的物事,自然会乱发一通感慨,随手记录下来,免得日后再次遗忘。
这些回忆必定经历了岁月的侵蚀和艺术的提炼(^_^),仅供一笑。

江河水

提笔之前刚刚放下二胡。冬至刚过,寒风并没有吹进这栋有空调的房子。几滴汗珠挂在额头上。我的琴就放在身边,它刚才发出的乐曲早就随着风飘走了,只有我一个人曾听到。
仍 然记得第一次听这个曲子的时候。小学的时候,买了一盒朱昌耀的二胡磁带,一直没有听。去香山春游的途中,第一次把这盘带子放进了随身听。那是我唯一一次去 香山。那天,我没有看到传说中的漫山红叶,我只记住了江河水的旋律。回家之后,找出来谱子,那些音符就像早已熟知一样从我手中流淌出来。
人和乐曲 之间有时候会有缘分,就像里奇和帕格尼尼随想曲,富特文革勒和贝九。我觉得我和江河水有缘。那个八九岁的孩子真的明白江河水的故事吗?某地有一对恩爱夫 妻,丈夫服劳役离乡而去,忽遭不测死于外城。妻子闻讯,如雷轰顶,在当时与丈夫依依惜别的江边,面对着滔滔河水嚎啕痛哭、悲愤欲绝,诉之泣之,遥相祭奠。 像极了孟姜女和范杞良。那个时候我也许听说过孟姜女哭长城,也许没有。现在看来,世界上有太多不同的人承受着相同的苦难。其后的某一天当我开始熟悉新婚别 的乐谱时,我感到了似曾相识。
演奏江河水是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最常用的发泄方式,我喜欢把弓杆砸到琴筒上面时乐器发出的嘶吼,就像一个绝望的人 的哀号。她的泪水打湿了衣襟,她在抽噎,她瘫坐在地上。河水不知要流向哪里,月光照在上面。她以为千里共婵娟已经是最大的痛苦。而当婵娟尚且不得共的时 候,除了流泪还能做什么。
在某个时候我觉得二胡是我身边唯一的朋友,当我的手扶住它单薄的躯干,它总能帮我把心里面的声音唱出来,尽管声音是那么 微弱。隔壁的美国人放着震耳欲聋的摇滚乐,他们觉得那是真正的快乐。而我的琴声则倔强地呻吟着,从不妥协。我会选择良宵,或者月夜,甚至是江南春色。在电 子音乐的夹缝中,我听到了来自那个美丽的地方的声音。那里有我的家人,那里有我的朋友,那里有一个我喜欢的姑娘。
那个很寂静的晚上,月光很好。我像疯了一样冲出自己的宿舍。泪水夺眶而出的时候,我一个人躲在河边的树林里。秋风把地上的落叶吹得沙沙作响,我头一次意识到原本看起来很坚强的我也会如此脆弱。肆意发泄的感觉真的很好。
在那个晚上我似乎才真正明白江河水中的哭诉。管它什么音准管它什么节奏,一个人哭的时候什么时候在调门上了?我情愿发泄得更彻底一些。于是江河水在我的手里变得是那么荒腔走板那么歇斯底里。这不才是本来面目么。我不要拉琴给任何人听,我的琴声永远只代表我自己。
也许未来的某个日子我会把这个曲子永久尘封——那个时候我一定“卸职入山中”了吧。